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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4-30     信息来源:

共青团四川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项目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努力营造“学习先进、看齐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加大在团员青年中宣传力度,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审查工作,统筹考虑日常表现,严格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申报对象情况,公平公正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2、申报个人按照本通知及附件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各团组织按照程序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学院团委将组织评选并进行表彰工作。

四、材料提交

各团组织应于2021年5月5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于5月6日(周四)17: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提交,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团委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望江东区游泳池2楼团委学生科办公室,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名单汇总表应对申报对象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并由团组织负责人签字。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周湉(老师)  任媛(学生)

联系电话:028-85418123

电子邮箱:5949502@qq.com

地址:望江校区东区游泳池二楼院团委学生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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