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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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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四川大学体育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3-26     信息来源:


 

为有效实施《四川大学体育学院B级学科建设方案》和全面提高我院教师的科研水平,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19年学校下拨我院的22万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经费坚持“投入与产出协调一致”的原则,即将科研经费投入到有科研成果产出的项目中。基于此,学院制定本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望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一、项目类别与经费

根据《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院自主支配部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学院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经费仅限用于支持学院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重点支持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为此,我院2019年度课题项目设置如下:

1.项目类别

  1. 重点项目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的项目,鼓励组建团队申请

  2. 一般项目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能产出重要研究成果的项目

    3)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申请,优先支持有望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的培育项目。

    2.项目经费

    1重点项目1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一般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青年项目4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

    2课题项目经费使用参照社科处《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费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完成经费的75%,12月10日前100%完成当年全部下拨经费凡逾期者,学院未如期执行的下拨经费进行统筹使用。

    二、申请人条件

    1.课题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在职一线教职工。

    2.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

    3.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4.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40岁以下。

    三、研究时限与结题要求

    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完成时限均为1-2年。

    2.课题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字样。

    3.课题成果形式为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

    4.结题要求:以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学生发表的论文,其中重点项目应完成 A刊1篇或B刊2篇或C刊3篇一般项目应完成C刊1青年项目应完成D刊一篇。可以用刊用通知及时结题,以便有资格申报次年同类课题,但有弄虚作假者五年内取消所有项目的申请资格。

    5.研究期限:1-2年,最好1年。但经费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前执行完毕。

    6.未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课题并结题者,不得再申报同类课题

    四、申报流程

    1)拟参与申报的申请人团队或个人)将申报材料2019年3月29日早上8:00前报学院。

    2)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版1份见附件交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学院组建项目库管理办公室,采取“开放受理、 定期审查、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对申报和立项信息交叉查重。

    4学院建立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从中抽取专家组建项目评审和验收小组,负责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技术验收工作专家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和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

    5)每位申请者作为负责人每年只可以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结题通过验收后,可再次申报主持项目,参与项目数2项目

    6)在同类项目申请中,预算经费和申报书质量一样情况下,成果产出多者优先获得资助。

    附则

    1. 涉及资金使用管理等事项,执行学校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 本通知体育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体育中心 孙景权(85418123

    邮箱:645942115@qq.com

     

     

     

     

     

     

     

                                    四川大学体育学院

                                    2019年3月25日

     

     

     

     

     

     

    附件: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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