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20-2021-1学期公共体育课课外自主锻炼实施细则
一、本学期公共体育成绩构成
期末成绩=专项成绩50% + 专项身体素质成绩30% + 课外自主锻炼成绩20%
二、本学期课外自主锻炼开设项目
1 |
自主管理项目 |
通过“创高体育”APP,自主完成跑步锻炼 |
每次1分,满分20分 |
2 |
经体育学院认可的各类体育协会活动加分 |
由指导老师提供加分依据及学生名单 |
最高20分 |
注:协会训练加分和跑步锻炼可累计记分,最高20分。
三、课外自主锻炼具体管理办法
(一)跑步项目
跑步锻炼为默认参与项目,所有同学都可以采用全程自主管理方式,在任意校区内通过“创高体育”手机APP自动读取锻炼的数据(推荐在运动场或健身绿道完成锻炼),并由系统和专人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判别后给予成绩认定。本项目的特点是时间灵活、不受人数限制。具体要求如下:
1.执行时间
第4-17教学周(2020年9月21日—12月25日(含)止),其他时间完成的不纳入成绩认定。为保证学生参与的安全,每日有效参与时间限制在5:00—23:00。
2.参与方式
(1)学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创高体育”APP,选择四川大学,登陆后(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后六位)选择“课外锻炼”打开GPS,授权允许定位等权限。课外锻炼具体操作方式见APP通知公告中的《使用手册》。
(2)点击“课外锻炼”,在APP顶部的“锻炼场地”下拉界面选择运动场地(目前限在各校区内运动,点击开始后进行自主锻炼并上传数据;望江和华西校区限田径场)。
(3)跑步有效距离为每次不少于3公里,每次最大锻炼距离为15公里;跑步最低速度不低于6千米/小时,最高速度男生不超过17千米/小时,女生不超过14千米/小时。每次最长锻炼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成绩认定
每天只记录1次有效跑步记录(系统将对运动轨迹、步频、步幅数据进行分析,骑车完成将判定为无效)。每完成一次计1分,满分20分,超出不再计分。因手机本身、网络信号等极个别原因导致有效跑步未被认定为有效成绩时,请及时与体育学院教务老师联系(限1周内),在出具有效证据后可以追加认定。
(二)经体育学院认可的各类体育协会加分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经体育学院认可的各类体育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来,额外增加了各类体育协会活动加分。因各协会运动项目不同,具体加分细则由协会制定,并由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后交体育学院教学科备案。
成绩认定办法:由协会指导教师提供加分名单(学号、姓名及加分数额、加分依据及训练记录)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负责教师及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于学期末统一提交体育学院教学科。
三、其他说明
代跑和采取交通工具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通过App技术分析或现场抓获等),体育学院将联系相关学院并上报教务处,按考试作为作弊处理。
本试行方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体育学院所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5990010。
体育学院教学科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