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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9-2020-1学期课外自主锻炼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19-09-24     信息来源:

四川大学2019-2020-1学期课外自主锻炼实施细则

一、本学期公共体育成绩构成

期末成绩=专项成绩50% + 专项身体素质成绩30% + 课外自主锻炼成绩20%

二、本学期课外自主锻炼开设项目

1

自主管理项目

通过体育教学管理系统的APP,自主完成跑步练习

每次1分,满分20分

2

大型活动类项目

由体育学院具体负责大型比赛活动

根据竞赛规程或活动章程给予加分处理

、课外自主锻炼具体管理办法

(一)跑步项目

跑步锻炼为默认参与项目,所有同学都可以采用全程自主管理方式,在任意校区内通过手机APP自动读取锻炼的数据(推荐在运动场或健身绿道完成锻炼),并由系统和专人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判别给予成绩认定。本项目的特点是时间灵活、不受人数限制。具体要求如下:

1.执行时间

4-15教学周(9月25—12月14日(含)止),其他时间完成的不纳入成绩认定。为保证学生参与的安全,每日有效参与时间限制在5:00—23:00。

2.参与方式

1)学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体育教学管理APP(应用宝下载创高APP,选择四川大学),登陆后(账号为学号,密码为学号后六位)选“课外锻炼”打开GPS,授权允许定位等权限。课外锻炼具体操作方式见APP通知公告中的《使用手册》。

2)点击“课外锻炼”,在APP顶部的“锻炼场地”下拉界面选择运动场地(目前限在各校区内运动,点击开始后进行自主锻炼并上传数据;望江和华西校区限田径场)。

3)跑步有效距离为每次不少于3公里,每次最大锻炼距离为15公里;跑步最低速度不低于6千米/小时,最高速度男生不超过17千米/小时,女生不超过14千米/小时。每次最长锻炼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成绩认定

每天只记录1次有效跑步记录(系统将对运动轨迹、步频、步幅数据进行分析,骑车完成将判定为无效)。每完成一次计1分,满分20分,超出不再计分。因手机本身、网络信号等极个别原因导致有效跑步未被认定为有效成绩时,请及时与体育学院教务老师联系(限1周内),在出具有效证据后可以追加认定。

(二)大型活动类项目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体育学院负责承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中来,额外增加了大型活动类项目加分。具体加分细则参见各项目比赛规程或活动章程。

成绩认定办法:由活动具体负责教师提供加分名单(学号、姓名及加分数额)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负责教师及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于学期末统一提交体育学院教学科。

三、其他说明

代跑和采取交通工具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通过App技术分析或现场抓获等),体育学院将联系相关学院并上报教务处,按考试作为作弊处理。

    本试行方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体育学院所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5410290/8599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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