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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体育学院招聘(法律顾问单位)

更新时间:2019-03-19     信息来源:

 

四川大学体育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受聘法律顾问单位应选派1名律师作为四川大学体育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涉法事务法律咨询业务,具体包括:
    1、审查学院对外签订的各类重要合同、重要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并提供法律意见。

2、根据工作需要,应邀列席学院有关专题会议,并就讨论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审查学院制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并提供法律意见。

4、对学院拟提议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和建议。

5、受院长委托,处理涉及学院的诉讼、仲裁和法律纠纷。
二、聘用条件

(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聘用条件:经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律师事务所办公所在地不限,可在全国范围内。

(二)常年法律顾问律师选派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从事律师工作5年以上,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并办理过有较大影响的涉法案件。
三、招聘程序

(一)申请

招聘对象为法律顾问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

1、拟应聘的法律顾问单位须提交的材料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软硬件情况等);

2)之前参与法律服务情况,以及代表性案例;

3)拟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及依据。

2、拟选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典型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在2019年3月26日前交至四川大学体育学院场馆中心管理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50544616@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体育学院(望江校区体育馆内)。邮编:610065

联系人:老师  028-8547150513348824185

(二)评审

四川大学体育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所有应聘单位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应聘单位资质、在业界影响、年龄结构、行业比例、工作方案、收费标准、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个人职业操守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确定后,四川大学体育学院将与受聘单位签署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将明确法律顾问相关事宜。

 

 

四川大学体育学院

20193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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